即第四足趾。又称小指次指。
食伤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鱼鳖,紫苏、陈皮、木香、姜汁。”参见伤食条。
书名。30卷。清·张璐撰。刊于1698年。本书对《备急千金要方》进行校勘,并就其中收载的方剂(不包括其中的医论、药物和针灸),予以注释发挥(即所谓“衍义”)。此外,书中还阐述了立方法则中的“反用、激用
综合性医书。10卷。明·缪存济撰。作者论述内科杂病及女科、五官、口齿、金疮病证,简述其病因、脉象,介绍分证、治法颇详。编次的特点,以脾胃诸证列于前,其他各病证除女科外,不列专卷叙述。
出《本草衍义》。为王瓜子之别名,详该条。
出唐·侯宁极《药谱》。为常山之别名,详该条。
出《太平圣惠方》卷八十八。即继病,详该条。
病名。见茹十眉《五官病》。外伤致眼眶骨骨折或眼珠周围的筋肉损伤后,因挤压或血瘀肿胀,迫使眼珠向前突出,转动失灵,甚者可致目系断裂,眼珠脱出眶外。证见头眼剧烈胀痛,环睛皮色青紫或可见裂口,肿胀溢血等。目
小儿推拿方法名。出《小儿按摩经》。用手指掐病儿中指第一节横纹,掐后揉之。治泄泻,咳嗽等症。
九注之一。《诸病源候论·风注候》:“注之言住也,言其连滞、停住也。风注之状,皮肤游易往来,痛无常处是也。由体虚受风邪,邪气客于荣卫,随气行游,故谓风注。”治用烫熨、针石、导引等法,或服白术散等方。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