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虎刺之别名,详该条。
见《浙江中药手册》。为莎草之别名,详该条。
七方之一。以两方或数方结合使用的方剂。此外,本方之外另加其它药味,或方中各药用量相等的亦称复方。
见《生草药性备要》。为龙船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临床应用》。为黑大豆皮之别名,详该条。
相当于枕后位。阎纯玺《增补绘图胎产心法》:“胀后产。乃儿头后骨偏柱产母谷道。不得下者。”参见偏产条。
①指鼻、眼、口唇、舌、耳等五个器官,它们分属于五脏,为五脏的外候。《灵枢·五阅五使》:“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五官者,五脏之阅也。”②指
脚气病之一。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三。指风寒暑湿流注足少阳胆经而成的脚气。症见口苦,善太息,胁痛,面垢,肌肤不泽,头额、目锐眥痛,缺盆并腋下马刀肿,自汗,振寒,发热,胸中、胁、肋、髀、膝外至胻绝骨外
出《温热论》。治疗温病表证挟湿的方法。温病初起挟有表湿,于辛凉解表剂中加用芦根、滑石一类渗淡利湿药,使湿从下去,温热即易于清解。
证名。即怕热。①外感热病反映于外的一种证候。如:伤寒阳明病的外证为“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见《伤寒论·阳明病篇》)。其他如“阳明温病”亦“但恶热,不恶寒”(见《温病条辨》)。②见于内伤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