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卷。王琼撰。王琼(1459-1532),明山西太原人,字德华,号晋溪。成化丙戌(1466)进士,以工部郎中出治漕河,正德元年(1506)以右副都御史督漕运。次年任户部右侍郎,有心计,善钩校,对故牍
三卷。清张惠言撰。张氏谓:“九家或云即淮南九师,或云荀爽集古易家凡是,皆非是。”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著录有《荀爽九家集注》十卷,因荀爽为主,故称荀九家,张氏以为荀氏九家即六朝人说荀易者,凡九家。学者
二十二卷。清王之绩撰。王之绩字懋功,斋名铁立,安徽宣城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共二十二卷,皆论作文之法。卷首曰《文体通论》。前编十二卷,共九十三种。后编十卷,自王言至论判,共四十八种。大略采之《文
十二卷。明刘鸿(约1490前后在世)撰。刘鸿,字云表,因居七星岩,又自号七星居士,泰和(今江西泰和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成化十三年(1477)举人,后屡上公车不第,遂自放游山水之间,以终。著有《七星诗
三十一卷。宋魏了翁(详见《周易要义》条)撰。《宋史·儒林传》载了翁《九经要义》,明代已不全。《四库提要》著录《周易》、《尚书》、《仪礼》、《春秋》、《左传》四种,而《礼记》缺残。后阮元从宋刻影抄,并撰
见《大兴徐氏三种》。
八卷。清钮树玉(1760-1827)撰。树玉字蓝田,晚年著《匪石子》,学者因称匪石先生。曾游学钱大昕门下,为钱氏所重。隐于贾,博极群书,尤精小学。著作尚有《说文解字校录》、《说文刊误》、《说文玉篇校录
一卷。此为清初翻刻前明坊本《增补万宝全书》第三卷之一种。《万宝全书》没有著撰人姓名,也不知撰于何时。据书中官秩门所载为明代制度,其太常所属,止于景陵祠祭署,可能为明初宣德以后之书。其第三卷,《满汉合书
二卷。清代李塨(1657-1733)撰。全书摘录四书五经中的“为学”之道,以申明作者关于“古圣学规,固不可不亟明于世矣”的观点。其中第一卷摘录了《论语》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十九条、《中庸》中关于学规的内
一卷。明虞淳熙(详见《孝经迩言》)撰。是书无序跋。虞氏征引诸书会及古文孝经者,录其所作驳语于其下,凡十六条。大旨拾司马贞余唾,不过征引稍广。是书缺乏新意,却对《古文孝经》持有成见,语多武断,诚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