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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诗外传校注

十卷。附补逸一卷。清吴棠撰。吴棠字仲宣,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至四川总督,谥勤惠。《韩诗外传校注》原题新安周廷案校注,但书中却有武进赵怀玉的校语。周赵二人均有校注本行世,二书之出先后相差一年,但各自互不影响。周氏以《大戴礼记》、《吕氏春秋》、《列女传》、《说苑》、《新序》等书校本文,有的地方也提出自己的观点。赵氏则还采用《文选注》、《初学记》、《太平御览》援引本文各条,补充其缺略,修正其谬误。相比较而言,赵氏所下的功夫,当在周氏之上。而该书实际上既非周氏所作,亦非赵氏所作,乃吴棠以周氏本为主,同时采用赵氏校语重新辑撰的。吴氏辑录两家校语,比较两者字句之异同,考证其详略,却不表白自己的观点,即便是对两家校注俱谬误者,亦不加纠正,这也就难怪有人会将此书误以为是周氏所校注的了。此书有《畿辅丛书》本。

十卷。附《拾遗》一卷。汉韩婴撰,清周廷案校。周廷案,安徽绩溪人,乾隆年间优贡生。该书前有周廷寀的老师胡赓善所作序言,并收录了《汉书·韩婴传》。周廷案校注《韩诗外传》时,参阅了许多典籍,但与同时代的赵怀义相比,则稍有差距。赵氏引据最多的《初学记》、《文选注》、《太平御览》等书以及各种异本,周氏均未见到,因此在引证的全面性上要略逊一筹。但有些引证比赵氏更详尽,可以补赵氏之遗。从文字上看,周氏此书还有些纰漏。如有时单称“刘云”,不知是指《说苑》、还是指《新序》,或是指《列女传》。《拾遗》一卷,是周廷案从子宗杭从王应麟《诗考》中辑出。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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