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明李贽(1527-1602)撰。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单名贽,号卓吾,又名笃吾、宏甫、温陵居士,晋江(今福建晋江)人。明思想家,著有《焚书》、《续焚书》等。说书即说四书。首《论语》,
十卷。唐陆淳(详见《春秋集传纂例》)撰。此书是陆淳转述啖助、赵匡两家攻驳三传之论的书。《纂例》一书,啖助排比科条,阐明笔削之旨,其攻击三传之论,只总举其大意。而此书则列举未入《纂例》之三传文,条列其失
四卷。清代叶玉屏撰。此书主要摘取前贤修身处事的有关格言编辑而成,分“持身”、“持家”、“居官”、“居乡”、“处事”、“处人”六门,即所谓“六事”,格言警句言简意深。此书满语本为孟保据此汉语本译成。有咸
一卷。明刘纯(详见《杂病治例》)撰。此书撰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刘氏依《内经》、《伤寒论》之理,补入后世方药治法撰写而成。书中体例与杂病治例相同,不标六经,不分表里,但以现证从发热起至循衣摸床止
一卷。宋施德操撰。德操字彦执,海昌人(今浙江海宁县南),生卒年不详。此书论述了《孟子》之旨,谓孟子有大功四:一曰道性善,二曰明浩然之气,三曰辟杨墨,四曰黜五霸而尊三圣,皆圣人心术之要,而孟子直指以示人
十四卷。明皇甫中(生卒年不详)撰。中字云洲,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三代业医,承其家学,博采众家之长,结合临床体会,撰成《明医指掌》。皇甫氏《伤寒指掌》原始《内经》,发明仲景立法之意,于诸家之说,颇推崇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
一卷。清魏成宪(详见《仁庵自订年谱》)撰,记其父魏银河事迹。银河字星槎,号秋浦,浙江钱塘(今余杭)人。工诗。此书所记大都琐事。有嘉庆年间刊本。
①八卷。清于公胤、姜宣纂修。于公胤字星沙,湖南善化县(今长沙)人。副贡生,顺治十八年(1661)任长治县知县,后升刑部主事。姜宣字西岩,湖北武昌县(今属武汉)人,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任长治知
一卷。旧题明戚继光撰。书无序跋,未知著作年月。内容有“行军条教,”计十三条。“对垒号令”,计八条。“对垒教条”,一条。“守城军法”,八条。“舟师号令”,四条。“发船号令”一条。“行泊号令”,三条。“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