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沈昭兴辑。沈昭兴字砚贻。此帖是其得戴光曾所藏清代明人墨迹十四册,选取其中百家刻成六卷,名“国朝书苑”,分成六卷。戴光曾字松门。精于赏鉴,收藏书画甚富,与张书未同时。戴光曾没后,其书皆归沈昭兴。
一卷。清周宣猷(约1736前后在世)撰。周宣猷字辰远。湖南长沙人。生卒年不详。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选浙江桐庐知县,有政声。迁盐运河运判,以事罢官。乾隆十六年(1751)高宗南巡,献诗复原衔。著
十卷。附《诗教外传》五卷。明陈献章(详见《白沙集》)撰,明湛若水(详见《二礼经传测》)注。《白沙诗教解》共一百六十六篇,皆阐发性理之作。《外传》则皆陈献章语录之类,与其诗相互参阅之作。而湛若水据此以类
①十卷。清罗为赓纂修。罗为赓,康熙年间任孝丰县知县。孝丰自明宏治间始设县,天目峙其南,苕水在其北,为浙西佳处。明代有志,至清久已散失。此志为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卷一方舆志,子目八。卷二建置志,
一卷。清卿彬(生卒年事迹不详)撰。卿彬,字雅林,灌阳(今广西灌阳)人。《楚辞书目五种》列于楚辞图谱类,当为有关《楚辞》的图画。
是书不分卷数,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均为狼山镇标右营缯艍,第四册、第五册、第六册为狼山镇右营唬船,第七册为狼右营小哨船,第八册为狼山镇中左右据四营唬船,第九册、第十册为中营唬船,第十一册为狼镇中左右三
五卷首一卷,清张九章修,陈藩垣、陶祖谦等纂。张九章,山西平定人,进士,曾任黔江县知县。黔江县志清初始于柴、孙待桂、郑愈,康熙二十二年(1683)王尔鉴续修之,嘉庆十七年(1812)邑人李祖培再修。其后
三卷。清王夫之(1619-1692)撰。此书奉六书为宗,以广《说文》之义。部次以《集韵》为序,始于东终于甲,与程德洽《说文广义》略同。不同的是,旨在发明字的本义,对《说文》之篆体则置而不论。有义无字,
①三卷。清孙星衍(详见《周易集解》)、孙冯翼(生卒年不详)辑。孙冯翼字凤卿,孙星衍从子。此书又称《神农本草》,简称《本草经》、《本经》。撰人不详,“神农”为其托名。约成书于秦汉时期(一说为战国时期)。
见《所愿学斋书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