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一卷。清吴骞撰。吴骞著有《论语皇疏考证》,已著录。此编为其与陈鳣同游武陵所记。自庚子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二十日,逐日记述。倡和之诗最多,记虽寥寥数节,皆清新可诵。写土风俗与古相证。如二月二十八日,为食寒
四卷。明贺中男撰。中男,永新(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均不详。该书主要记载有明一代诸名臣事迹。经济乃经邦济世之意。书中所录自洪武年间至万历年间,共收文臣五十五人,武将二十一人。据其子贺善来所撰体例称,该
七十九卷。清袁钧辑。袁钧,生卒年不详,字陶轩,一字秉国,号西庐,浙江鄞县(今宁波)人。乾隆拔贡,嘉庆间举孝廉方正。曾主稽山书院,治经学颇深,撰有《四明文献征》、《近体乐府》等书。郑玄是两汉经学的集大成
二十二卷。宋叶梦得(详见《春秋传》)撰。知唐啖助、赵匡及宋孙复一反汉晋以来尊经重传之传统,提倡弃传求经,直于经寻求《春秋》大义,此风影响了整个宋代经学。叶氏亦受其影响,故此书摘抉三传是非,主于信经不信
三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汪曰桢撰。曰桢(1813-1881)字刚木,号谢城,又号薪甫,乌程(今浙江吴兴县)人。咸丰二年(1852年)举人,官会稽县教谕,光绪七年(1881年)卒于官,年六十九。精史学、数
十五卷。清代窦克勤(1653-1708)撰。窦克勤字敏修,号敬庵,柘城(今河南柘城)人,康熙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倡导程朱理学,著有《孝经闸义》、《事规庸言》、《泌阳学条规》、《寻乐堂家规》等书。此书
一卷。清蒋楷撰。蒋楷,字则先,湖北省荆门人。生卒年月及生平事迹未详。该书为其任平原县知县期间的见闻记录。记述了1899年4月-11月间义和团运动初期的状况,平原县、恩县及庄平等县的义和团情况以及朱红灯
四卷。王家屏撰。王家屏(1536-1603),明山西大同山阴人,字忠伯,号对南。隆庆戊辰(1568)进士。万历(1573-1620)初进修撰,充日讲官,再迁侍讲学士。十二年(1584),以吏部左侍郎兼
一百二十卷。范晔(398-446)、司马彪撰。范晔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人。他“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沈约《宋书·范晔传》)。是个学识渊博,有才华,有成就
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