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卷。《幽贞集》二卷,《邕集》六卷。明董传策(1530-1579)撰。董传策,字原汉,号幼海,抱一山人。上海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因劾严嵩稔恶误国之罪,严嵩下其狱,严刑拷打。恰逢地震而得宥
十六卷。宋司马光(详见《易说》)撰。此书杂录宋代旧事,起于宋太祖,迄于神宗,每条之下皆注其述之人,故名《记闻》,据传本书为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后记》收集的材料,故其中多记朝廷军政大事,而间涉琐事逸闻。
十四卷。《附录》一卷。明骆文盛(1496-1554)撰。骆文盛,字质甫,号两溪,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著有《骆两溪集》。骆文盛集初为蔡汝楠所刻,凡七卷,并
四十卷。清方玉润撰(生卒年不详)。此书又名《鸿濛室丛书》,内容较广,分《志道》、《经义》、《史论》、《诸子》、《经济》、《文学》、《游艺》、《涉历》等类。卷首有《年表》二卷,卷末有《纪梦》一卷。此书对
见《枕中书》。
首集二十卷,次集二十一卷。明文德翼(生卒年不详)撰。此书全采集古人新巧字句,在杨慎《谢华启秀》的基础上增益而成。其录多不注出典。亦多有伪误。
十二卷。明戴冠撰。戴冠生平及事迹见《礼记集说辨疑》条。此书为明代诗文别集,共十二卷;前有任仲干序,末有张鲁后识。并有明抄本传世,款式、卷帙与嘉靖刻本相似,从嘉靖刻本著录。《四库全书》馆臣评其集说:“冠
六卷。《诗钞》七卷。清李邺嗣(1622-1680)撰。李邺嗣,原名文允,字杲堂(一字邺嗣),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顺治诸生,年十二、三能诗,有秀句。后受父亲牵连,下狱。自此绝意人世,借诗酒,以寄情
六卷。清吕调阳撰。吕调阳,彭县人。此书卷首为图说,除收入河图洛书等旧图之外,又收入自创的“则图画卦”、“则书定位”、“范围昼夜出入”、“分至朔望生生”诸图。卷一至卷四为上下经,卷五为系辞以下诸传。他认
三卷。清鲍鼎撰。鲍鼎,丹徒(今江苏丹徒)人。钻研金石学,著有《墨厂金石三书》等。《春秋国名考释》对《春秋》经传中所见诸侯国名详加考订,有民国年间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