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1672-1755)等修撰。张廷玉字衡臣,号研斋,(或作砚斋)。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改庶吉士,雍正时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居官五十年,卒谥文和。著有《澄怀园全
六卷,《申范》一卷。清陈澧(1810-1882)撰。陈澧字兰甫,号东塾。广东番禺人。道光十二年(1832)举人。曾任河源县训导。为广州学海堂学长数十年。晚年主讲广州菊坡精舍。所学不为汉、宋门户所限,曾
六卷。撰者不详。一名《东国史略》。明朝鲜人所记载其国治乱兴废之事。始于檀君,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记载在新罗朴氏以前的史事比较简略,而自高丽王建以后则都编年纪载,事迹颇为详备。其中也附有史臣论断及历年图
十二卷。明卜世昌,屠衡校订。卜、屠皆秀水人。事迹不详。该书仿《新唐书》,各署姓名例。其书补陈建明《通纪》之遗。起元至正十一年(1351),终于明隆庆六年(1572)。编年记载,多拾稗史之言,冗杂特甚。
二十一卷。不著编辑者名氏。《书录解题》称:世传孙洙巨源于佛寺经龛中得之唐人所藏。所录诗赋杂文,自东周迄于南齐,凡二百六十余首,皆史传、《文选》所不载。然所录汉、魏诗文多从《艺文类聚》、《初学记》删节之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
一卷。清胡薇元撰。篇首有近代经学家廖平序,序称西汉以上说经,皆以纬为主,而齐鲁韩三家诗尤为显著。篇末有门人萧洁端跋,跋称胡氏旧有《诸经纬训纂》,现已散佚,唯有少数几种保存下来,《诗纬含神雾训纂》即其中
八卷。明郑若曾撰。若曾有《筹海图编》十三卷,已著录。是编为江南倭患而作,兼及防御土寇之事。卷首有郑氏《原序》一篇,叙本书述作之缘由。“三吴者,朝廷之重地也,留都(案明以南京为留都)门户在焉,国家财赋先
四卷。清孙乔年撰。孙乔年字保田,江苏高邮人,清代学者。本书作于乾隆甲申(1764年),所以没有看到惠栋、王鸣盛等人攻击东晋伪《古文尚书》的书。然而明代攻击《古文尚书》最为激烈的梅鷟,孙乔年在书中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