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汉魏石经考

汉魏石经考

三篇 清刘传莹撰。传莹字椒云,汉阳(今湖北汉阳县)人。此书是传莹同乡黄元吉根据传莹孙子的藏稿付印的。书分三篇,共十三目。前有光绪十二年黄元吉,光绪十年姚晋圻两人的序,后有光绪十年田明昶的跋。上篇考汉石经,中篇考魏石经,下篇立十一说。其标目分别是“一字石经春秋一卷在汉六经说”、“汉石经以一家为主附载诸家说”、“魏石经止尚书、春秋、左氏传说”、“洛阳伽蓝记不可据说”、“一字石经毛诗、一字石经郑氏尚书为魏晋间刻石说”、“陆《释文》不引石经说”、“唐用石经试士说”、“西汉无《大学》辨”、“汉儒释经及试博士用隶书说”、“西汉各家立学官考”、“石经杂证”。自“一字石经毛诗、一字石经郑氏尚书为魏晋间刻石”以下,原文已佚,其文是田明昶根据标目补写的,已经不是原作。研究石经的各家的观点,最主要的分歧是一字石经,三字石经哪个属汉、哪个属魏。北宋以前,学者多据《后汉书·儒林传》及《洛阳伽蓝记》《隋书·经籍志》等,认为三字石经属汉,一字石经属魏。南宋以后,以至有清一代,学者多据《晋书·卫恒传》、《水经注》等,认为一字石经属汉,三字石经属魏。此书“洛阳伽蓝记不可据”一篇,认为郦道元《水经注》所记,早于杨衒之《洛阳伽蓝记》二十余年,必定是亲眼所见。杨衒之所记,在迁邺之后,出於记忆。总结他所记的,不可信的有四点。刘氏之见甚确,颇可张南宋以后之说,而证北宋以前之误。至于认为一字石经的毛诗及郑氏尚书为魏晋间刻石,这更是读书得间。按《隋书·经籍志》“一字石经鲁诗六卷”之下,有“梁有毛诗二卷亡”之文;“一字石经尚书”之下,有“梁有今字石经郑氏尚书八卷亡”之文。其毛诗、郑氏尚书既然附注於一字鲁诗、尚书之下,而又明白说尚书是今字。《唐书·艺文志》对于隋志石经,凡一字都说成今字,可见所谓今字,实即一字之谓。其书虽在梁时亡佚,但梁以前确实有一字的毛诗和郑氏尚书。既有此本,那么究竟刻自何时,正是应该研究,而不宜忽略的。刘氏独见及此,可谓善读古书。可惜其原文已佚,无从知其考订如何,令人遗憾。

猜你喜欢

  • 四书拾遗

    六卷。清林春溥编辑。是书无序例,凡《大学》一卷,《中庸》一卷,《论语》二卷,《孟子》二卷,摭拾群书,不参己见,颇多新颖之解。所解各条于义理事实,均能切合,其搜集甚博,且及时文批尾。该书有道光十四年(1

  • 群芳谱

    三十卷。明王象晋撰。王象晋,字荩臣,一字康宇,山东新城(今山东桓台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甲辰(1604)年间进士,官至浙江右布政使。著作除《群芳谱》外,还有《清悟斋欣赏编》、《翦桐载笔》、《秦张诗余

  • 褚仲都周易讲疏

    一卷。辑佚书,梁褚仲都(见《褚氏易注》条)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隋书·经籍志》和《唐书·经籍志》均载,褚仲都《周易讲疏》凡十六卷,早亡佚。马国翰据孔颖达《周易正义》所引十五条,辑

  • 明文征

    七十三卷。明何乔远编。何乔远字稚孝,号匪莪,福建晋江人。生卒年待考。万历年间进士。崇祯时官累南京工部右侍郎。著有《闽书》。此书以明代诗文分体编次,各体之中又复分类,自洪武迄崇祯初年。自序云:国家之施设

  • 苔谱

    六卷。清汪宪(详见《说文系传考异》)撰。是书的主要内容是杂录关于苔的文句和故事。第一卷为释名,第二卷为总叙,第三卷为诸品苔,第四、五卷为苔生处所,第六卷为杂录。是书是较早的一部关于记载苔的内容丰富的书

  • 东都事略

    一百三十卷。宋王偁撰。王偁字季平,眉州人(今四川省眉县),其父王赏绍兴中曾为实录修撰。王偁承袭家学渊源,旁搜九朝事迹,采辑成编。洪迈修四朝国史时,曾奏请进王偁之书。王偁以承议郎知龙州,特授直秘阁。《东

  •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七百四十六卷。清严可均(1762-1843)辑。严可均,字景文,号铁桥。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嘉庆举人,官建德教谕,后引疾归。博物强识,精文字音韵考据之学。著有《说文声类》、《四录堂类集》、《铁桥漫稿

  • 易象汇解

    二卷。明陈士元(见陈士元《易象钩解》条)撰。据《易象钩解》自序,陈士元曾作《易象汇解》二卷。《归云别集》中自五十八卷至六十一卷为《易象钩解》,六十二卷至六十三卷为《易象汇解》。上卷为天文解、地象解、人

  • 尹都尉书

    一卷尹氏(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尹氏,不知生于何世,何名,生平无考,都尉为官职。《汉书·艺文志》农家类著录《尹都尉》十四篇。清代马国翰从《齐民要术》中辑录有关种瓜、葵、芥、蓼、薤、葱等条而成《尹

  • 白氏六帖事类集

    见《白孔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