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罗翙云撰。翙云字蔼其,广东兴宁人。是编卷首冠以共和十一年(1922年)章炳麟序及作者自序。次为总目。卷中分释词、释言、释亲属、释形体、释宫室、释饮食、释服用、释天、释地、释草木、释鱼虫、释鸟兽
六卷 附录一卷。明朱珪编撰。朱珪,明初崑山(今属江苏)人,字伯盛。珪善篆籀,工于刻印,又工于摹勒石刻。《名迹录》是他生平所刻的汇集。汉代碑刻,多不载撰写人、书写人和刻工的名字。自魏受禅碑载有邯郸淳撰文
十六卷。邱沅、王元章修,段朝纲等纂。邱沅、王元章,民国十年左右曾先后任淮安知事。段朝纲,字笏林,号椿花阁、蔗湖退叟,邑人,廪贡生,曾任海州学正。著有《邵氏姓解辨误》、《徐节孝先生年谱》、《张力臣先生年
一卷。清陈寿熊撰。惠栋曾著《易汉学》,论述汉儒说易源流,但作者认为惠氏著作于汉学源流方面虽略具规模,但考证实疏。于是作此书以补正之。比如惠氏认为朱子解释《周易参同契》中的“二用”即用九用六是错误的,而
见《尚书详解》③。
三卷。清张学尹撰。张学尹字子任,号听翁,湖南湘阴人,曾主讲宛南书院。此书成于道光九年(1829),为其在书院时的易学讲义。前有作者自序:“自束发受书,即寝食于易,以至于今。其始泛览于百家之言者十有余年
一卷。清史致准撰。本书卷首有史致准“自识”,言其服官于滇,苦无书籍,箧中尚存王鸣盛《尚书后案》一部,闲暇时就取读寻绎旧闻,间有新得,辄笔识于上方,辑录为一卷,即此《尚书绎闻》一书。书中有不少确论,比如
二卷。清皮锡瑞撰。皮锡瑞在此书“自序”中说:“以阎征君之精核,攻古文犹用宋儒之说,其余郝、梅所批驳多不得要领。伪古文虽当罪而罪之不得当,宜检讨,为之负罪而称冤也。”然而认为毛奇龄的《古文尚书冤词》是为
一卷。明王鸿儒(生卒年不详)撰。王鸿儒字懋学,南阳(今属河南)人。少工书,家贫,为本府书佐。成化二十三年(1487)第进士,累擢山西副使。武宗时迁南京户部尚书。王鸿儒清正自持,为学务穷理致用,为世人所
二十五卷,首一卷。清崔允昭修,李培谦纂。崔允昭字又村,河北大名县人,乾隆二十八年(1848)恩科副举,历任潞城、曲沃、河泽等县知县,道光元年(1821)升任霍州直隶州知州。按霍邑旧为县,明洪武二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