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张佑(生卒年不详。)撰,张佑字干伯,别字春洋子。朝邑(今陕西省大荔县东南朝邑镇)人。此集由作者自作弁言。四十四岁以前作品由同年友岳震川删存;四十五岁至六十一岁作品由宗弟张屏山删存;六十二岁以后
五卷。宋洪遵(1120-1174)撰。洪遵,字景严,鄱阳(今属江西省)人,官至资政殿学士。博学多通,明医理。此书成于宋乾道六年(1170),书中辑入作者生平所用有效之方,或流传效验之方,共169首。卷
四卷。宋王正德撰。王正德其字号、籍贯、仕履及生卒年已均不可考。著有《余师集》共四卷。书前有王正德自序,称成书于绍熙四年(1193)。书中辑前人评论诗文之语,上自北齐下迄于宋,然编次体例并不以时代为序。
六卷。南唐谭峭(生卒年不详)撰。见《化书》条。
四十九卷。明陈确(1604-1677)著。陈确,字乾初,又宁非元,号确夫,初名道永,浙江海宁人。秀才出身,一生不事科举,从事著述。是集凡四十九卷,包括文集十八卷,别集十九卷,诗集十二卷。文集按文体编次
一卷。清戴名世(详见《孑遗录》)撰。书中叙明故光禄寺卿张罗彦及其兄进士张罗後,弟诸生张罗善、武进士张罗辅等守保定事。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迅猛发展,明廷重为设防,自京畿以达山海关、永
十卷。作者不详。根据书中所记内容考察,可能是南宋时期临安市场商人所编辑。书中所记的金银、珍珠、玉石以及器物用品等等,一一详载其产地、价值、及其真伪形状。每种器物之前载有七言绝句一首,词语繁琐、庸俗。书
六卷。明代作品,不著撰者。书中或署为王邦直撰,概为辑录其一部分。邦直字子鱼,即墨(今山东即墨)人,著有《律吕正义》等。《皇明乐律书》凡六卷,卷一、二为乐书,卷三为乐书附录,卷四、五为律书,卷六为律书附
十二卷。清陈尔延修,王崧翰纂。陈尔延字杏村,安徽合肥人,贡生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任平度知州。王崧翰,平度州人,历任定兴县知县。光绪十七年,山东通志局谋纂通志,颁发举要十二条,令各县采辑史料,以
十卷。清胡鸣玉撰。鸣玉字廷佩,号吟鸥,江南青浦(今上海市青浦县)人。贡生,乾隆元年(1736年)荐举博学鸿词。是编旨在订正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性质近于《匡谬正俗》,考证常见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分条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