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象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按语,必指明卦象,补本义所未备,为本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清代治易者中允为罕有,只是作者受宋易义理影响颇深,书虽言象,但疏于易理,以朱程之说为准则,故承袭了不少错误之处。有光绪十五年(1889)刊本。
二十八卷。清韩菼(1637-1704)撰。韩菼,字元少,号慕庐,江苏长洲(今南京)人。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第一,由修撰官至礼部尚书。为官持论公允,不以利害、福祸左右其作为;天性恬旷,雅爱山水,暇
四卷。家塾读本句读 一卷。清吴英及其子至忠撰。吴英字伯和,江苏吴县人。是书首有吴英自序,言命其子忠遍觅借古本四书,求疏释四书之书。以求《朱子章句集注》最后改定本及传写未误者,别录一部,而私记考证附于后
一卷。清耿介(?-1688)撰。耿介字介石,初名冲,号逸庵,河南登封人。官至少詹事,师承孙钟元。著述有《理学正经》、《性理要旨》、《中州道学编》、《孝经易知》、《敬恕堂存稿》。是书首列《洛学编续》中耿
十四卷。宋蔡模(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撰。蔡模字仲觉,号觉轩,建安(今福建建瓯)人。赵顺孙《四书纂疏》载蔡模所著有《大学演说》、《论语集疏》、《孟子集疏》,前两书已亡佚。该书备列朱熹《孟子集注》原文而发
二卷。明唐伯元撰,清黄中订补。唐伯元字仁卿,澄海(今属广东)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为学力反程朱、陆九渊、王守仁之说。黄中字平子,号云瀑,舒城(今属安徽)人,生卒不详。《
二十一卷。是清人王据范氏《中州全韵》所作的“辑要”。王字覆青,号樗林散人。江苏昆山人。书成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王氏自序云:“余廿年留心音韵,而寡闻孤陋,难得指归。国朝《字典》、《韵府》集古今
一卷。《续钞》一卷。清范淑撰。范淑,生卒年不详,字性宜,又号菊农,江西德化人,范正衍之长女。清代诗人。未嫁而亡。此书是范淑其侄女范履福光绪十七年(1891)冬天刻于良乡县官廨。与其兄范元亨所著《问园集
二卷。清吴启昆撰。吴启昆字宥函,江宁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任翰林院编修。其书只是总论易之大旨,不再为章句作解释,如上下经之分篇,诸卦的命名,以及先天、后天、圆图、方图等类各为一篇,以阐释其
五卷。附保存类图书目录补遗一卷。此目以民国八年(1919)所誊写的印本《通常书目》为底本,除去新增近刊,添入其后所收旧籍,分立四部及丛书,略记书名、卷数、撰者、版本、册数诸项。卷四为民国十三年(192
一卷。清陈稻孙撰。陈稻孙,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陈伯雨之子。陈伯雨已撰《运渎桥道老》、《凤麓小志》、《城东志略》。其嗣陈贻绂踵成此志,合为四志,可称南京城市小志。此志得过庭之训为多,故言皆典实有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