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清汪绂撰。此书卷首为易学源流、周子太极图说、程子易传序上下篇义本义图说等,卷一至十二为经传十二篇,卷十三、十四为易学启蒙。汪氏以为明初程传朱义并行,程传朱义两失,故依吕祖谦所定古本正之,全录本
二卷。清李寅撰。李寅字东崖,吴江人。该书采用王弼本,仅仅解释上下经。前面有康熙四十三年(1704)自序,说该书取法于朱熹《本义》,但语多庞杂,往往连《本义》的原旨一并丢掉了。《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三十六卷。清乾隆四年(1739)和硕庄亲王允禄(详见《谕行旗务奏议》)等奉敕撰。全书分为本原二卷、义例六卷、立成宜一卷、忌用事一卷、公规二卷、年表六卷、月表十二卷、日表一卷、利用二卷、附录一卷、辨伪一
一卷。南朝齐荀万秋(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荀万秋,字元宝,颍川颍阳(今河南许昌)人。宋孝武初为晋陵太守,入齐,官御史中丞。附见《南史·荀伯子传》。《隋书·经籍志》《礼论要钞》十卷,下云“梁有齐御
八卷。明叶盛(1420-1474)撰。叶盛,字与中,昆山(今属江苏)人。正统十年(1445)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水东日记》、《开封纪行稿》、《叶文庄奏议》等。此稿系叶盛自订编成之本。凡八卷,诗
见《白虎通义》。
二种二卷。清阮福撰。阮福字小芸,江苏仪征人,阮元之子,曾任甘平凉府知府、湖北宜昌府知府。是书二种为《文笔考》、《滇南古金石录》。前者乃阮元官任广东时,以“文笔”策问学海堂诸生,而命阮福先对答,阮福考据
三十卷。元汪克宽(详见《礼经补逸》)撰。此书模仿孔颖达《左传正义》,专为胡安国《春秋传》作疏。其《自序》称此书“详注诸国纪年谥号,可究事实之悉;备列经文同异,可求圣笔之真;益以诸家之说,而裨胡氏之阙疑
二十一卷。明夏言撰。(见《南宫奏稿》)。该集增加作者任谏官时所上奏疏的汇集,分为二十一卷。嘉靖十八年(1539)刊行此书,该集所收奏议,仅“议礼”一事有关典制沿革,其余参考价值皆不大。
一卷,琐言补一卷。清宗室奕赓撰。奕赓,号鹤侣,和硕庄襄亲王绵课子。道光时官至三等侍卫。此书是其承差六年的产物,撰成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书末自署为“天下第一废物东西”。作者在该书中记载了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