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十三卷。明章黼撰。章氏字道常,别号守道,又号耕隐,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中年病足,隐居不仕,终生教授不求闻达。章氏取《洪武正韵》,参以《三苍》、《说文》、《玉篇》、《韵会》诸书,考订异同以成是书。
三卷。附录《遗事》一卷。宋穆修(979-1032)撰。穆修,字伯长,郓州(今山东郓城)人,北宋散文家。大中祥符中赐进士出身。曾任泰州司理参军,颍州、蔡州文学参军。穆参军集共有诗五十六首,文二十篇。穆修
十卷。汉王符(约公元108-174)撰。王符字节信,自称潜夫,东汉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东南)人。少好学,有志操,与世不合。仕人更相引荐,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仍隐居著书三十余篇
四十卷。清臧志仁编辑。志仁字訒斋,江苏上元(今江苏江宁)人。是书前有自序,凡四书中人与物无不具备,分门别类,为目六百七十余条。所采尽秦汉以前书,名为“串珠”,因有层次脉缕,或上贯某人之辞,或上贯某书之
四卷。旧本题元刘秉忠(?-1274)撰,明刘基(详见《国初礼贤录》)注。刘秉忠,原名刘侃,字仲晦,后更名子聪,于至元元年(1264)曾拜光禄大夫、太保等职,并更名刘秉忠,《元史》有传记其事迹。刘秉忠精
十二卷。清李锡书(详见《四书臆说》)撰。是书十二卷,前有自序。谓臆说者,本王姚江《五经臆说》之旧名。其卷一《大学》,卷二《中庸》,卷三《论语》、《孟子》,卷四、五、六泛论仁义礼知,卷七说学,卷八说人,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排印本旧题信天翁撰。信天翁真实姓名未详。《顺治丁酉北闱大狱纪略》记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乡试科场舞弊大狱。清初科场仍沿明季积习,贿赂关节,恬不为怪。是年乡试,考生两千余人,中
十卷。清沈青崖(生卒年不详)撰。青崖字艮思,号寓舟,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县)人,官至河南巡道。青崖于《易》、《诗经》、《春秋三传》各有明辨录。此书名曰《毛诗明辨录》,实以《钦定诗经传说汇纂》为宗,论采
一卷。原题周黔娄先生(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黔娄先生,战国时齐人。据《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黔娄子》四篇,题下注称黔娄先生:“齐隐士,守道不诎,威王之下。”又据皇甫谧《高士传》记载,黔娄先生
撰者不详。约出于东晋末或南朝初。各家书目均未见载,惟《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广记》、《太平广记》、《太平御览》等书屡有征引。《录异传》属杂鬼神志怪,时间自周秦迄东晋隆安中,包括鬼神、怪异、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