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汇说
十七卷。清焦以恕撰。以恕江苏金山县(今属上海)人,官至淮安府训导。书有叶承拜序及焦氏自跋。自跋称:“寂从诵阅之余,先为顺文诠释,一遵《义疏》,名曰《便读》。旋取诸儒之说,自《注疏》及《义疏》引用诸条,辑为《汇说》。”书凡十七卷,卷数目录一如经注次第,但所载原文不具列,惟列各节有汇说者。如《士冠礼》迎宾节,“每曲揖”,焦氏谓郑、贾之说明、敖氏说繁琐。是书胡氏《仪礼正义》偶有征引,则或有可观之处。有乾隆间研雨斋刊本。
十七卷。清焦以恕撰。以恕江苏金山县(今属上海)人,官至淮安府训导。书有叶承拜序及焦氏自跋。自跋称:“寂从诵阅之余,先为顺文诠释,一遵《义疏》,名曰《便读》。旋取诸儒之说,自《注疏》及《义疏》引用诸条,辑为《汇说》。”书凡十七卷,卷数目录一如经注次第,但所载原文不具列,惟列各节有汇说者。如《士冠礼》迎宾节,“每曲揖”,焦氏谓郑、贾之说明、敖氏说繁琐。是书胡氏《仪礼正义》偶有征引,则或有可观之处。有乾隆间研雨斋刊本。
二十卷。首一卷。清方观承撰。方观承(1698-1768),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安徽桐城人。祖登峄、父式济因《南山集》案株连,均遣戍黑龙江。雍正十一年(1733)随福彭征准噶尔,还受内阁中书。乾隆
① 七卷。清王夫之(生平事迹详见《周易稗疏》条)撰。其所著《周易内传发例》中称,乙未于晋宁山寺始为外传。乙未为顺治十二年(1655)。自谓“外传以推广于象数之变通,极酬酢之大用。”其时,王夫之从永明王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清任大椿辑。是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未著录,惟唐初著述有引用之者,亦未云何时何人撰,有卷几何。《玉篇》引之云:“,食也。”《广韵》引之云:“箍
二卷。旧题晋右将军王羲之书(不确)。古人研究《道德经》者,或立注释解载于竹帛、或书写经文刻于石上以传后世。收藏家以古者为珍品,有的还假造今作为古品。此篇就是有人从石碑上拓下来后,加盖铃宣、连珠印及双龙
三卷。三国魏曹丕(187-226)撰。曹丕字子桓,曹操长子,曾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后立为魏太子,曹操死后为丞相。公元220年,代汉自立,国号“魏”。曹丕博学多才,《三国志》卷二《文帝纪》称他“好文学
二卷。清徐乃昌撰。乃昌字积余,安徽南陵县人。光绪甲午(1894年)举人,官江南盐巡道。是书为增补《续方言》及《续方言补正》之作,博稽载籍,遍考《玉篇》、《广韵》、《类篇》、《集韵》以及《颜氏家训》、《
见《笔尘》。
三卷。清全祖望撰。祖望字绍衣,一字谢山,浙江鄞县人,乾隆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全氏以为正史《艺文志》中易类除传义章句外,或归于蓍龟家、五行家、天文家、兵家、道家、释家、神仙家。而朱彝尊《经义考》将其列
不分卷。晋孙毓(生卒年不详)撰,清王谟辑。孙毓,字休朗,北海平昌(今山东安丘县西南)人,长沙太守。案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云:“晋豫州刺史孙毓为《毛诗评注》,又案《隋书·经籍志》经部,著录《毛诗异同评
一卷。清范尔梅撰。范尔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卷首有孙宗楚序,认为子贡诗传有残缺,需要和小序相互引发阐明,所以所标各条,都举其中与小序相同的来互相印证。书中所计较的不在典故义理,而只在章法字法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