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九卷。清傅寿彤撰。寿彤字青若,贵筑(今属贵州省贵阳市)人。傅氏认为郑庠古音六部、顾炎武古音十部、江永古音十三部,密则密矣,然犹未合于五音之原、形声之本也。段玉裁古音十七部,合于形声之本矣,然犹未能统五
无卷数。明肖良有撰。肖良有,字、以占,号汉冲,湖北省汉阳人。生卒不详。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国子监祭酒。著有《玉堂遗稿》。良有在史局十五年,长于当时制诰之文。其规模宏敞,有承平台阁之体。此稿
二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俞樾曾主讲杭州诂经精舍,此书即其自课之文。篇中解经,多有创见。如解《尚书》“纳于大麓”,谓“麓”为“录”,“录”即领录。“如其仁如其仁解”篇,谓孔子并不赞许管仲之仁
见《笔尘》。
一卷。清郭志正撰。志正字体吾,湖南长沙人。作者以为诗三百中平王东迁以后诸篇,后人在解说上多有歧异。是编则据诗序、郑谱、孔疏及朱子集传定诸篇之时代。依次分为平王之世、桓王之世、庄王之世、釐王之世、惠王之
一卷。《证语》二卷。《海欧居日识》二卷。明陈伯友(生卒年不详)撰。陈伯友,字中怡(一说为仲恬),济宁(今山东省济宁县)人。万历二十年(1541)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累抗疏言事,以丁忧去职。及服
八卷。宋张舜民(1034?-1100?)撰。张舜民,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邠州(今陕西邠县)人。进士出身,为襄崇县令。元祐初,司马光因其才气秀异,刚直敢言,荐为监察御史,累擢吏部侍郎。因参与
二卷。不著作者姓名,前无序,后无跋,分为上下二篇,每篇各有十三说,大意是以为律吕之要义在于声音的高下长短,上篇阐述声音的高下之节,下篇阐述长短之度,全书好象是清人节录《律吕正义》以便于记忆诵读之作。是
十六卷。唐王勃(650-676)撰。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自幼聪颖好学,六岁能作文,九岁读颜师古《汉书注》,撰《汉书注指瑕》十卷。乾封元年(666),授官散郎。被沛王招为王府修撰,曾撰
四十卷。清吴伟业(1609-1671)撰。吴伟业,字骏公,号梅村。江苏太仓人。师事张溥,为复社成员。崇祯进士。官左庶子。南明弘光朝任少詹事。入清后官国子祭酒。其诗多寓身世之感。早期作品风华绮丽,明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