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见“移剌粘古”(2068页)。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参见“羊孙”(889页)。
?—173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班第达额尔德尼纳木扎勒子。康熙三十年(1691),至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授一等台吉。旋父卒,袭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内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
即“撒合亦惕”(2494页)。
官名。明朝以汉制官称羁縻少数民族首领所封授的职衔。明朝初年置五军都督府,五府均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为统帅京卫和外卫兵卒的高级武官。后各卫都督等官成为虚衔。且多以之封授少数民族豪酋。有土都督
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语支之一。早期的分类法,只包括中国境内的鄂温克语(旧称索伦语)、鄂伦春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较新的分类法,在本语支内再划分两个次语支。西伯利亚次语
?—179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俗称公多仁班智达。藏族。乾隆四年(1739,一作五年)承袭其兄噶锡鼐·那穆扎尔色卜腾之辅国公爵,妻郡王颇罗鼐之女德丹卓玛。十二年(1747),奉七世达赖喇嘛命赴黑河迎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