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位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斛律妻。北燕君主冯跋女。北魏永兴三年(411),斛律为抗拒北魏,与北燕结盟和亲,献3千匹马向冯跋求亲。冯跋不囿于民族偏见,力排众议,以亲女乐浪公主许之,遂在游击将军秦都等2千骑护送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合底忻、哈答斤、合塔斤、哈答吉、哈塔斤。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忽合塔吉之后裔。辽、金时游牧于今呼伦湖以东地区,与※散只兀部为邻,关系最密,皆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七年(1290),太宗第三子阔出之孙合带(又作哈歹)受封。
清初索伦部著名首领。又作博穆博果里、博穆波果尔、博古里、奔博果尔、奔波果尔。鄂温克族(一说达斡尔族)。世居额尔古纳河与精奇里江之间,以地为姓。以才勇见长,得众心,江南北各城、屯俱附之。下辖多科、噶尔达
蒙古国及元朝将领。又译阿塔赤。阿速氏。万户昂和思之子。太宗十年(1238),蒙古西征军至其地,随父归降,统阿速军千人从征。师还,任蒙哥宿卫。宪宗八年(1258),随汗征蜀,战剑门、钓鱼山,皆有功。中统
西夏末主南平王李年号。1226—1227年,凡2年。
清代传递公文之具。凡未赏给报匣的官员,遇奏事时,将奏折用夹板夹好,外用绵纸封固,接缝处钤盖本职官印,包以黄绫,发驿传送。军机处交发的紧要文书,由兵部捷报处加具夹板,封固,“粘贴印花”(盖印封签)发驿。
?—197高句骊国第九世王。又作伊尹模。新大王※伯固次子。汉光和二年(179)十二月新大王死,长子拔奇不肖,国人立其为王。在位时,立意诛杀国人怨愤之后党,镇压其叛乱。择贤者于海滨擢为国相。令有司立赈贷
即“完颜宗峻”(1156页)。
?—1826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瓜尔佳氏。以前锋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义,擢头等侍卫。道光三年(1823),授伊犁领队大臣、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六年(1826),叛军逼喀什噶尔城(今喀什),奉庆祥命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