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侯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见“塔兰奇”(2157页)。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安夷县东南勒姐溪。溪因其部落居此而得名,地当今西宁东平安县。东汉建初元年(公元76年),与※卑湳种羌联合起义,与汉军战于和罗谷,后被镇压。永初元年(107),与当煎等羌发动起
见“普剌”(2289页)。
见“才仁旺杰”(113页)。
即“西陲要略”(705页)。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一作明暗台吉。孛儿只斤氏。※扯力克第三子,满官正比吉生。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领麻古明安部,在大同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受明封为百户。万历三十五年(1607),第三代顺义王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