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氏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韩氏骨都侯驻屯北地(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领部众助汉戍边,御北匈奴。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韩氏骨都侯驻屯北地(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领部众助汉戍边,御北匈奴。
见“把台”(1061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见“库页岛”(1109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参见“布鲁特”(469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殉情”。旧时纳西族青年男女反抗婚姻不能自由的一种习俗。存在于云南丽江纳西族地区。殉情带有庄严、浪漫色采,被视为进入玉龙天国的开端,因而少有对死的恐惧感。殉情者身着丽服,携带佳肴,一起
即“兴隆笙”(916页)。
高句骊国第八世王伯固的谥号。伯固于汉桓帝延熹八年(165)继位,汉灵帝光和二年(179)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见“涅里”(1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