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事变
见“甘南事变”(483页)。
见“甘南事变”(483页)。
西魏、北周大臣。字达摩。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世原居漠北,与鲜卑拓跋氏俱起,以部落名为姓。西魏司空※若干惠子。少深沉,有识度。大统(535—551)末,袭父爵长乐郡公,尚宇文泰女。西魏废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具弗伏”;“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记为“伏弗郁”。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
见“完颜永济”(1151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拜唐阿”(1664页)。
明代在苗疆所设的沿边土墙。万历四十三年(1615),辰沅兵备参政蔡复一以苗路崎岖难以周防为由,自贵州铜仁至湖南保靖沿边建筑土墙。墙宽4尺,高9尺,墙外深濠,濠外栽竹签棘刺。迤山亘水380余里,费官银4
蒙古族传统婚俗。出自《蒙古秘史》,《元史·太祖纪》作“饮布浑察儿”。“不兀勒札儿”或“布浑察儿”为蒙古语音译,意为“羊的喉颈”。加动词“食”或“饮”即为“吃羊喉颈肉”。因羊喉颈的筋骨肉坚韧、耐嚼,且不
书名。刘献廷撰。5卷。该书述清初史事多有考证,所记八旗制度以八旗兵饷为最详。有《畿辅丛书》、《功顺堂丛书》等本,1957年中华书局出版汪北平、夏志和点校本。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