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克忒睦尔
见“阿刺知院”(1227页)。
见“阿刺知院”(1227页)。
见“诺雷部”(1953页)。
?—1728清代乌蒙军民府土舍。彝族。雍正四年(1726),随父※禄鼎坤起兵反抗清廷的改土归流政策。云贵总督鄂尔泰调兵镇压,被招降。六年(1728),请求回家乡鲁甸治产业。见清军总兵刘起元部军律不肃,
侗族戏曲剧种之一。始于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兴起于贵州黎平,流传于贵州榕江、从江,广西三江、融水、龙胜和湖南通道等地。相传为黎平腊洞侗族人※吴文彩所创。由侗族叙事大歌发展而来,同时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与喀尔喀为兄弟部落,役属于察
金代户类之一。明昌六年(1195),金章宗始命宰臣分别户民,凡※女真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之外的户口,统称为杂户。
书名。一作《成吉思汗的箴言》。蒙古汗国将成吉思汗生平告诫子弟臣下的训言,用押韵诗形式记存下来的语录书。曾有手抄本。蒙古黄金家族、勋戚和属下官员奉之为行动准则和断事依据。每遇国有大事、必集会宣读,按其中
1374—1432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僧人。《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又称扎巴坚赞贝桑波。藏族。其祖绛曲坚赞为帕竹政权首脑,势力显赫。8岁任泽当寺主,11岁辞任,赴乃邬栋孜任万户长职。明洪武二十一年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
见“拾骨葬”(1621页)。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详见“当先别乞失”(7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