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尔嘛密特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政区名,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所辖6州之一(《辽史·地理志》既有荣州,也有崇州,荣州下不记沿革,而崇州下载明为渤海置州,故有清以来,大多认为辽之崇州即渤海荣州,但无定论,一说辽崇州为渤海属县置),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枯凌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十一卫同时设立。其地有说在今锦县东南,与老边屯相近,枯凌河即大凌河故道或说可令河即今黑龙江省舒林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突厥文碑铭。又名《铁尔浑碑》。1957年在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塔里亚特地方发现,为属于葛勒可汗的第二碑文。约存30行。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寺院“译仓”主持者的称谓。系终身职,由寺院大活佛委任本人的兄弟或近亲充当,不经选举考试。掌管寺院行政与经济大权,管辖下属寺院,可派代表到部落办事。兼管司法、监狱。地位仅次于活佛,
即“类利”(1762页)。
夫余国王。简位居之庶子。位居死,无嫡子,诸加(夫余以六畜名命官名,称马加、牛加等)共立之。卒,子依虑嗣为王。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见“撒里畏吾”(2494页)。
?—1674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柯勒德氏。世居利尔沁地方。初任前锋校。康熙十三年(1674),随军征四川,从前锋统领穆占败敌兵17000,夺朝天关,进至保宁府,破敌总兵郑歪嘴、吴应龙等。由蟠龙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