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坦·托卜赤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哈尼语音译,意为“石块凭证”。云南红河地区哈尼族典当土地的凭证。当事双方,用一块与价银相等重量的石块为凭,由典入户保存,原主赎回,按石块重量将价银赎回。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讷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与甫门河卫、哈鲁门山千户所同时设立,以白百舍等为都指挥、千百户。在今黑龙江省
见“佟佳江”(1095页)。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官名。开元二年(714)置于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古城)。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天山军之长官。辖兵5000、马500及所属各守捉、城、镇驻兵。
1895—1934抗日将领。朝鲜族,梁氏。生于朝鲜平安北道铁山郡。自幼喜读书,因家贫,无力上学,在私塾外偷听自学。曾参加1919年“三·一运动”。后到辽宁宽甸进行抗日武装斗争。1929年4月,任国民府
948—982即辽景宗。辽朝第五代皇帝。969—982年在位。字贤宁,小字明扆,又作明记。契丹族。辽世宗※耶律阮次子。天禄五年(951),父被耶律察割谋反所杀,时年四岁,藏于积薪中,得免。穆宗耶律璟即
见“兀也吾卫”(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