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山北沙陀
见“沙陀”(1124页)。
见“沙陀”(1124页)。
?—172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大臣佟国纲长子。初任一等侍卫。康熙二十七年(1688),授广州驻防副都统。二十九年,迁镶黄旗汉军都统。三十一年(1692),因员外郎马迪往谕准噶尔部策妄阿拉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诺尔布桑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卒,袭固山贝子,后任昭乌达盟盟长。为人有勇无谋,不善待人,自恃官高爵显,作威作福,暴虐无道。凡有骑马过王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
见“耶莫”(1300页)。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古河流名。又称辰水。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水出辰阳县(治所在今湖南辰溪县西南)三山谷,东南流独母水。又经县北。辰阳以在辰水之阳得名。右会沅水,名之辰溪口。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蒙古国时期朵豁剌惕部首领。又译乌尔土木。13世纪时受察合台之封,获得天山以南曼朵赖·苏雅(意为向阳区)的大片土地,北达伊塞克湖,西抵费尔干,东至哈喇沙尔。被成吉思汗封为异密(官人),赐予7种特权,其中
西夏语“皇帝”之汉译名,一作“兀卒”、“吾祖”。夏景宗李元昊称帝时,以“吾祖”之译名上书宋仁宗,宋朝臣认为有侮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