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洪贺、送城、吉理、石山4县。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仍以原州名置州,县皆废。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洪贺、送城、吉理、石山4县。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仍以原州名置州,县皆废。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新疆蒙古族节日。每岁四月,牧民占吉日祭鄂博(敖包)。库伦喇嘛持法器诵经,割羊,以羊皮及头角蹄尾蒙鄂博顶,取柏枝插其上,而将哈达悬结四周。当地官长率兵民自左往右绕走。一匝一行礼,且走且歌。一人领唱,众人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即“艋舺”(2457页)。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天历二年(1329)正月,迄同年八月。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谢端等与泰定帝、文宗、宁宗实录一并纂修。成书年代亦
参见“火器营”(393页)。
金初将领。渤海族遗裔。本名召和失。先世于渤海亡后被辽徙居辰州(治今辽宁省盖县)。辽兴、辰、开三镇节度使安国之孙,刺史六哥子。始生,其父听信术者言,以其时日不利,逐之,藏于外家。及阿骨打起兵,辽征兵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