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道光十八年(1838),由按察使、布政使擢广东巡抚。支持林则徐的禁烟与抗英布防建议。任内查缉鸦片,奋勉奉办,卓有成效。二十年(1840),拒绝钦差大臣琦善
清代傣族的他称。明初百夷分大百夷和小百夷,前者主要指滇西德宏等地区的傣族,后者主要指滇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傣族。清时将“大百夷”改称为“旱摆夷”,史谓其人山居,性勤劳;将“小百夷”改称“水摆夷”,说其人性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
民国初年云南地方政府派往怒江的※殖边队采取一种强行释放当地奴隶的措施。殖边队为削弱当地土司和头人的势力及加强地方政府对这一地区的直接控制,用武力强制傈僳等民族的蓄奴主释放所有奴隶和各种家奴,俗称“开笼
见“伊循城”(806页)。
见“合里直”(834页)。
哈萨克族※阿吾勒之长。又称阿乌尔长。一般由经验丰富、政治上有威望、富有或比较富有的长者担任。有权决定本阿吾勒往各季牧场迁移之时间、成员去留、调拨使用人力、资力,并负有调解各户及阿吾勒间纠纷的责任,参预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见“温迪痕部”(2283页)。
参见“周春”(1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