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院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储庆使司。二年,复为詹事院。未几,改※储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又改詹事院。下辖家令司、典幄署、府正司、延庆司等机构。
藏语音译,又称洛基,意为“山南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前九任总管,仅设1名俗官,十任总管始改为僧俗各1。基巧府驻泽当,下辖乃东、穷结、贡嘎、僧格、桑日、门达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近代伊斯兰教写经书法家。天津市人。回族。清末民初人。出身宗教世家。祖、父皆善写阿拉伯文经书。幼承家学,研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书法。刻苦努力,历年不辍。继承遗矩,博采众长,成一家风格。且毛笔、改兰书法
1900—1947革命活动家。内蒙古察哈尔正红旗人。蒙古族。早期参加革命活动。1927年赴蒙古人民共和国学习。1929年回国,在内蒙古察哈尔、伊克昭盟一带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30年3月17日在乌审旗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县名。位于青海东部日月山麓湟水上游,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界处。东邻湟中县,西隔日月山与海南共和县相接,南连贵德县,北接海晏县。唐时属吐蕃,五代至宋元,为唃厮啰所据,号为西番。明正德四年(1509)东蒙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景泰年间(1450—1456),古田(今属广西永福地)壮族农民,因饥荒向地主借谷济荒,同地主武装发生冲突。地主贿赂官府,以“僮佃”“造反”罪名逮捕其领袖韦朝威。农民以武力救出韦朝
即“完颜宗峻”(1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