螣哲
见“引”(399页)。
见“引”(399页)。
哈萨克族部落名。又译“阿尔钦部”。奇齐克玉兹(西部哈萨克)主体部落。据传其先世即汉籍文献中的“阿兰”,或称“阿兰聊”。18世纪时,游牧于哈萨克草原西部。冬牧地在锡尔河、乌拉尔河下游及图尔盖河流域。夏牧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黎平县六洞人。侗族。咸丰五年(1855),响应姜映芳起义和白莲教黄号军,率六洞人民起义,反抗清政府的横征暴敛。七年(1857),拥众万余人,攻占永从县城(今分属黎平
见“耶律阮”(1301页)。
地名。原名麻陇。东连瞻对,东南接义敦县,南界巴安县,西以金沙江与同普界。历为德格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封土舍降德为麻陇千户,驻扎大吉官寨。宣统元年(1909),改土归流,改为县,隶巴安。
旧时壮族土官名。为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一级(相当于区、乡)土司衙门的首席土官。负本峒总责。下设总化(总管)、副峒、掌峒、钱峒、权隘各1人,分管各村屯及有关事宜。世袭,接替时由知州、知县加委。领有官田以为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称多县。藏语称“嘎登郭囊谢舟派吉楞”,意为“具喜显密讲修兴旺洲”。为玉树地区格鲁派大寺之一。宗喀巴弟子代玛堪钦元登巴奉师意,于明永乐十七年(1419)在原有萨迦派小寺基础上改建为格
见“茂萨”(1331页)。
即“穆”(25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