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汉二字院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用蕃字书写,再分别副以其它文字。因蕃字地位最高,故蕃字院受到特别重视。
1645—1697清朝亲王。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祜塞第三子。顺治六年(1649),袭多罗郡王。十六年(1659),袭和硕康亲王。康熙十三年(1674),授大将军,率师至浙江,进征于福建叛清的耿精忠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福山卫同作斐森卫
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车臣汗※乌默客叔父。初号伊勒登台吉。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准噶尔部噶尔丹扰掠喀尔喀,与乌默客归清,援济农副王,驻牧乌珠穆沁界外
明朝授予西藏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的封号。洪武(1368—1398)初,遣使招谕卫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帕木竹巴地方元故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为番推服”,明廷准其一仍旧职,并赐玉印、彩币。六年(137
清代广西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龙胜(治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侗族。乾隆五年(1740),率领龙胜厅所属广南、平等等地侗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统治,附近苗、瑶、壮各族人民起而响应,队伍迅速扩展至2 000
?—1640清初将领。满族。纳喇氏。世居哈达部。雅虎之子。太祖努尔哈赤时,率属部18户来归,封牛录额真(汉译佐领),与其弟满达尔汉分领其众,隶正黄旗满洲。后金天聪五年(1631),晋户部参政。八年,屡
见“阿巴海”(1201页)。
见“托河路”(752页)。
解放前新疆伊宁地区一次重要武装暴动。1944年10月,伊宁“解放组织”为打击国民党反动统治,于伊宁以东约100公里的巩哈县(今尼勒克县)首先发动起义,组成以法提哈、艾克伯尔等为核心的游击队,夺取该县县
古城遗址。亦称营盘、孔明城。位于云南陇川县城附近,占地180多亩,为明代戍军所筑。城设东、西、南三门,现已倒塌。城内残存遗物有大砖、瓦、陶罐、碗碎片等。古城附近为昔日德昂族村落,现仍留有许多住宅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