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968五代末北宋初云南大理国第四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良(段思胄)子。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即王位,改元明德。后改元广德(一作广平)。北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又改元顺德(一作圣德)。
参见“腾格”(2372页)。
? —1094西夏大臣。夏惠宗国相※梁乙埋子,崇宗梁后兄。大安十一年(1085),父死,自任国相。依仗梁氏“一门二后”的威势,对内操纵朝政,迫害老臣;对外行侵宋之策。天仪治平二年(1087)五月,以卑
即“雒常”(2457页)。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国王郑仁昊年号。起止不详。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清代诗人。字肇珊,号燕南。福建闽县(今闽侯县,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曾官芜湖,后应观察杨雪椒聘往湖南为其幕僚。遨游于洞庭、衡岳之间。工诗,作品古朴清新。著有《湖南吟草》1卷。
?—1233东夏国创始人。别名秃珠大石。女真族。蒲鲜氏。原为金尚厩司使。泰和六年(1206),以副都统从攻南宋,败宋军于溱水,断真阳路,以功晋爵一级。贞祐元年(1213),宣宗即位,擢咸平招讨使。次年
清代演练攻坚战术的旗营。乾隆十四年(1749),高宗弘历命出征金川凯旋的前锋、护军计千兵设立专营,以驻京城西北郊香山,令习云梯及火器等项攻碉破城技术。十八年(1753),又从八旗满洲、蒙古内选调※马甲
清初文人。字章民,一字甸臣,号匡庵。江苏溧阳人。回族。幼聪颖,工诗词文辞,兼精书画。初试未第,留京师(今北京),贫甚。以行卷谒尚书袭芝麓,受赏识,被视为真才子,获周济。顺治十八年(1661),中一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