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木萨克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
①蒙古语。汉译※“铺马”(2233页)。②见“乌拉部”(334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道使”。为诸城行政长官。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一,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比(唐之州)刺史”(《旧唐书·高丽传》)。其下各有僚佐,分掌曹事。
见“速不台”(1840页)。
见“乌罗府” (334页)。
1605—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礼烈亲王代善第四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从太宗攻宁远城,战明总兵满桂,被创。清崇德五年(1640),从多尔衮围锦州。六年,偕辅国
?—1800亦名刀永和。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首领。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维屏弟。乾隆三十七年(1772),缅军入侵,兄维屏不能御,移宣慰司于九龙江内之小勐养。翌年,与兄听信诏勐等离间,与清廷结怨,随兄携家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西羌的一支。与唐旄羌居青海黄河河源地区。东汉时,烧当羌数次被汉军击败后,远徙其地。因环境寒苦,不能久居而还。或说为吐蕃族源之一。
瑶族一支系。清康熙朝已向官府纳粮,又称“粮瑶”;又因男子发髻在头顶正中,也称“正瑶”。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南部及东南角。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解放前人口不多,占有山地东西约达百里,南北二三十里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