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里纲
见“蒙古纲”(2326页)。
见“蒙古纲”(2326页)。
急递公文之谓。清代的一种驿传制度。康熙四十七年(1708)议准,凡内外紧要公文皆交马上飞递,其最关紧要者,则于牌票注明,每日限行3站或4站,间有限行5站者。后军机处颁发的谕旨、明发上谕、密谕,加封交兵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孙,札萨克亲王善巴族弟。初隶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驻牧翁古布尔哈台。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赐牧四子部
见“中山桓公”(295页)。
见“萧韩家奴”(2002页)。
见“特薛禅”(1873页)。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傣语音译。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各村社所设管理武装的人。被授与“先憨”或“鲊憨”等军职,平时在村社内负责训练青壮年、奉命捕人和维持治安,战时听候宣慰使和勐土司调遣参战,遇有大战才征调百
见“跣足”(2358页)。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即“拖日气”(1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