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拨
见“火不思”(392页)。
见“火不思”(39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见“王珣”(202页)。
海南岛黎族妇女一种传统织绣工艺品。系取汉族地区之彩帛拆取色丝间以当地产的木棉纱线织之而成,有人物、山水、花鸟等各种图案,色泽鲜明灿然如画,其中以有金丝间错者为上,可作衾褥、幛幕等,宋代时就以其织工精细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书名。波斯人瓦撒夫(Wassaf,原名舍列甫丁·奥都剌·伊本·法兹勒·阿剌·设剌即)撰。6卷。成书于1328年。作者为伊儿汗国政府征税官,在※《史集》编著者宰相拉施特影响下,立意写※《世界征服者史》续
元朝官署名。掌诸王事宜。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灭怯秃等8人充任。掌诸王、驸马、宗姻、朝觐傧介之事,并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诏令。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元史·百官志三
古代东海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以葛纤维织成之布。《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卉服,絺葛之属”。孔颖达《尚书正义》也说:“卉服,葛越也,南方布名,用葛为之。”
回回拳术名。亦称“叉拳”、“插拳”、“揸拳”。其源传说有3:一为唐时(或明末清初时)西域回回人(或“回鹘”人)查密尔东来传拳于鲁西冠县一带,后世遂以其姓为拳名。二为明末抗倭名将查尚义所创。三由少林派拳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
1557—1587明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东科尔呼图克图二世。生于巴尔康的瓦和堡。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在日喀则从大堪布官却坚赞出家学法。后曾赴隆务格德寺、达仓寺、若尔盖寺、桑曲寺等学经,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