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真年号。1027—1041年,凡15年。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乌古部”(33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1626—1681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后裔。顺治四年(1647),袭父阿赍骑都尉世职,晋二等轻车都尉兼护军参领。康熙八年(1669),擢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十二年(1673),同正黄旗满
1791—1880清末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颜扎氏。副都统珠尔杭阿子。荫生出身。嘉庆二十三年(1818),授二等侍卫,充伊犁领队大臣。道光二年(1822),擢头等侍卫,调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旋授办事大臣
?—1819清代临安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高罗衣侄。嘉庆二十二年(1817),高罗衣起义失败被杀后,他于次年六月复称王,与随高罗衣举事失败脱险的副军师马哈扎结合,率众再度起义。聚哈尼、彝族50
参见“托高会”(752页)。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之一。又译为“色兰费耶”,系阿拉伯语“前三辈”之意,因只承认前三辈(即穆罕默德及弟子和再传弟子),故名。又称“三抬”教派,因主张礼拜开始时,要三抬手之故。创始人为甘肃和政回民马得宝。创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译作“牒得直”。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一抹里记作“牒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