窟贺氏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书名。清末施世杰撰。12卷。作者鉴于《元朝秘史》存在有同地异名及译音音节不一等缺陷,特参稽有关史籍,及《元经世大典图》,阮惟知《元秘史地理今释》等图录、著作,对《秘史》中的山川地名遍加考证,还为此亲往
地名。即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位于阿坝之西北,北接甘肃省,东邻松潘,南界红原县,西隔黄河与青海相望。所辖唐柯、郎木、多玛三地为牧区,铁布、求吉两地为农业区。部落小而多,俗有十二部之称,即:辖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又称“茶马之族”、“中马之族”。指根据明朝政府颁发的※“金牌信符”,定期以马易茶的少数民族。主要包括居住今甘、青地区从事畜牧业生产须尽纳马义务的撒里畏兀儿、藏、蒙古各族。其中西宁卫的安定、阿端、曲先、
元朝将领。又名刘汉卿。哈剌鲁氏。※铁迈赤子。好读书,多结交士大夫。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随丞相伯颜攻宋,十三年,下宋都临安(今杭州),受命入宋宫,护帑藏。授忠显校尉、总把,转昭信校尉。二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