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瓦部
※契丹部族名。“稍瓦”,契丹语,意“鹰坊”。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稍瓦※石烈(县,一说乡),居辽水东,专事罗捕飞禽,以供皇族享用。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契丹部族名。“稍瓦”,契丹语,意“鹰坊”。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稍瓦※石烈(县,一说乡),居辽水东,专事罗捕飞禽,以供皇族享用。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说元年)置。隶属叠溪千户所,设流官、吏目各1员。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长官由当地望族郁氏出任。郁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廷,被命为长官司长官。
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因居于北山(即今甘肃张掖以北之合黎山及北大山)而得名。据《晋书·李玄盛传》等所载,东晋义熙二年(406),南凉秃发傉檀遣人由姑臧(今甘肃武威)“假道于北山鲜卑”,送李玄盛
1883—1945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阿鲁科尔沁部人。阿鲁科尔沁多罗郡王巴咱尔吉哩弟独生子。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赐头等台吉。三十二年(1906),封镇国公。1933年,任伪满洲国阿鲁科尔沁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1280元朝官员。又称阿里、阿里伯。回回人。※牙老瓦赤子。原籍花剌子模。后随父款附蒙古,并至汉地。忽必烈当政(1260—1294)初年,任中书右丞、参知政事诸职。至元十二年(1275),以淮东副都
见“斡里”(2424页)。
新疆柯尔克孜族传统毡帽。意为白色毡帽。顶端缀有一穗火红缨络,卷沿镶一条黑边。形制因部落和年龄不同而略显差异。天山山区的柯尔克孜人帽不开口,帕米尔高原的柯尔克孜人帽前后开口。老年帽一般不绣花、不缀缨络或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见“拓跋沙漠汗”(1362页)。
即“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