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335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石勒称王,行皇帝事,受封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大单于、秦王,使镇藩。四年
州名。隋开皇二十年(600)置,唐仍置。治所在榆林县(今内蒙古准噶尔旗十二连城)。隋、唐曾改榆林郡。辽废。宋景祐(1034—1037)中入于西夏。
1798—1845清代侗戏创始人。贵州黎平县腊洞人。侗族。自幼启蒙识字,人称“土秀才”。后参加“老人议事会”,成为乡老。因受汉族戏曲影响,立志为侗族人民创立侗戏。30岁以后闭门谢客,潜心钻研侗歌。三年
?—177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额驸多尔济色布腾之子。乾隆三年(173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幼孤,随母和惠公主至京,教养于内廷,嗣尚郡主,授多罗额驸。十九年(
见“舍利”(1467页)。
见“弹汗州”(2130页)。
见“霍集占”(2548页)。
?—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抗倭英烈。土家族。隶永顺宣慰司(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随宣慰使※彭翼南、致仕宣慰使※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与※田菑等率本部土兵,争入
参见“菁民”(198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55)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魁卫,并说清代自齐齐哈尔东北至默尔根(今嫩江县治)第一站有布魁站即该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