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
见“乌厉屈”(332页)。
见“乌厉屈”(332页)。
见“酉阳宣慰司”(1050页)。
1578—1651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藏族。生于西藏堆垅嘎列康萨。父名索南衮布,母名玛玛芝桑。幼年于下密院曲弥隆地方随密宗大师南杰贝桑出家。后相继在哲蚌寺果芒扎仓、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及白居寺、昂
元代金齿孟定甸(今云南耿马孟定区)傣族首领。至元二十四年(1287),与孟缠甸官阿受夫、鲁砦官木拜共率民2.5万,请归元朝统治。元初在滇西设金齿安抚司,领6路,孟定诸部未尝统属,至是内属,设孟定路军民
参见“月祭”(374页)。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清代内蒙古西部12驿站的土地。康熙三十一年(1692)始设。归化、萨禄庆、杜尔格、和林格尔、新店子、八十家子6站均在土默特旗境内;东素海、吉克素、巴彦布拉克、阿鲁鸟尔图、巴彦素海、察罕扎达该6站均在昭
藏语“格威西年”的简称,意“善知识”、“良师”,亦可作“博士”或“教授”解。此称在唐吐蕃时已有。原为藏族对精通佛教经籍者的敬称,后渐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学衔。以当众答复佛经辩难为主的考试方法录取。内分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