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尔河卫
见“塔儿河卫”(2159页)。
见“塔儿河卫”(2159页)。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
见“耶律隆绪”(1320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武若。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畴、弥勒、祥云、镇沅、元阳、罗平、金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左江流域壮族农民起义军首领吴凌云的称号。参见“吴凌云”(1075页)、“延陵国农民革命”(820页)。
女真完颜部首领。亦作随阔。金太祖※阿骨打高祖。约北宋初,率部徙居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海沟河),教民耕垦树艺,建房造屋,一说是时该部已能烧炭、烧铁,改变了此前夏随水草、冬穴居的迁徙无常的生活,促进社
参见“拉孜”(1366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1674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柯勒德氏。世居利尔沁地方。初任前锋校。康熙十三年(1674),随军征四川,从前锋统领穆占败敌兵17000,夺朝天关,进至保宁府,破敌总兵郑歪嘴、吴应龙等。由蟠龙山进
见“金牌信符”(14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