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设治局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西夏契约。典当商人裴松的契约底帐,写于西夏天庆十一年(1204)五月,存15件,皆残。立文人分别为兀女浪速、刘折兀埋、夜贺尼、夜利那征布等。多用畜产品如皮裘、帐毡等典粮食,大麦加三利,小麦加四利。三个
①即“栖林”(1804页)。 ②见“奇勒尔” (1352页)。
见“丹必占灿”(378页)。
古族名。今四川西部、中部的古代居民。《华阳国志·蜀志》载:“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武王伐纣,蜀与焉。”即《
即“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世职官名。清代列帝的侍卫官。顺治间(1644—1661)置,于散秩勋旧及后裔内奉特旨恩授,随时宜而增设,无定员,秩视二品。其制如康熙七年(1668)定,恩格德尔额驸、巴克贝勒之归附先诸蒙古人,令其后裔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
①国名。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1561年,亦思罕答儿为汗时,迁都于布哈拉,史称之为“布哈拉罕国”。16世纪下半叶,国势强盛,夺取费尔干纳、塔什
书名。清官修满文分类大型辞书。计有《清文鉴》、《满蒙文鉴》、《增订清文鉴》,三体、四体、五体清文鉴等多种。《清文鉴》为傅达理、马齐、马尔汉等奉敕编,康熙帝审定。康熙十二年(1673)始修,四十七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