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尔霍布墓群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南34公里沙尔霍布村。海拔1180米。现有土墓15座,主要分布于谷地农田中,村内存4座。均为高1—3米、直径10—30米的大土墩。据1971年调查,原有墓约100座,后多于平整土地和建房中被夷平。曾在村东发掘中型墓1座,墓室为长方竖穴,南北有二层台,葬2人:一为仰身直肢,头西脚东;一为二次葬。随葬品有陶器3件:盆、罐、壶各1件,还有小铁刀、小铜圈、石碟等,估计为西汉时乌孙遗存。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南34公里沙尔霍布村。海拔1180米。现有土墓15座,主要分布于谷地农田中,村内存4座。均为高1—3米、直径10—30米的大土墩。据1971年调查,原有墓约100座,后多于平整土地和建房中被夷平。曾在村东发掘中型墓1座,墓室为长方竖穴,南北有二层台,葬2人:一为仰身直肢,头西脚东;一为二次葬。随葬品有陶器3件:盆、罐、壶各1件,还有小铁刀、小铜圈、石碟等,估计为西汉时乌孙遗存。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明代汉籍亦译作“兀甚”、“偶甚”等。清代译作“乌古新”、“卫新”、“乌审”等。源于蒙元时期的※“许兀慎”。约明中期,该部分为东西两支,分属※鄂尔多斯和※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
又称雅尔湖故城、雅尔和图、崖儿城。高昌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县西10公里雅尔乃孜沟。因地处两河相交之土崖,故名交河。汉代车师王前庭治所所在地。6世纪初麹氏高昌在此建交河郡城。唐贞观十四年(640)
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俗称师爷。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任翻译。土司滋事,多系此辈从中唆使。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
①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及各王朝之间的贸易关系。早在春秋时期就存在。据《左传》记载,周灵王三年(前569),晋悼公实行※“和戎”政策,以货物购取戎狄的土地。西汉开设“关市”与匈奴及南粤赵佗进行交易。东汉与乌
见“孛兰奚”(990页)。
见“元宏”(226页)。
见“敌烈部”(18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
傈僳族民间乐器名。用竹片精心刻制的一种口弦。流行于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有一片弦和三片弦两种。一片弦是拉拨簧片而发音,三片弦是用手指直接拨动弦片振簧而发音。一般作舞蹈伴奏,也有自娱时演奏的。多为青年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