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见“可河卫”(491页)、“海河卫”(1939页)、“葛卫”(2183页)。
?—1298元朝将领。钦察人。秃孙之子。至元十年(1273),袭父职为百户。随军南下攻宋,下襄阳等地,授忠显校尉、管军总把。十四年,随军征叛王玉木忽儿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十七年,进侍卫亲军百户
清代地名。又译乌兰固木。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清初为准噶尔部辖地。以其肥沃,宜耕种,噶尔丹统治时期曾为准部屯耕地。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病死后,并于清。清朝政府遣
西夏官位。系皇帝之师。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为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古代对古九州以外地区的泛称。《诗经·商颂·长发》:“相士烈烈,海外有截。”刘向《说苑·辨物篇》:“八方之内有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天子处中州,而制八方耳。”先秦文籍《山海经》亦用《海外北经》等记载中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实尔固辰卫。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女真首领完答、只鲁兀等43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以完答等为指挥佥事、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等。在乌苏里江右侧前苏联境内华
?—1854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奕绍之子。初封二等辅国将军,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道光十六年(1836),袭父安亲王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奕即位,益用
?—1661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布库特。世居扎噜特。崇德三年(1638),任佐领,随贝勒岳讬征明,入墙子岭,趋山东,败明太监冯永盛军,叙功,授骑都尉世职。顺治元年(1644),任参领,随睿亲王多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是辽太宗耶律德光※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大定三年(1163),判大宗正事完颜文(本名胡剌)受封;大定中完颜爽受封,转太子太傅,世袭猛安;承安元年(1196),世宗孙完颜琦(即完颜从宪,本名吾里不)受封;兴定三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