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85—1086年,凡2年。
见“剌鲁卫”(1585页)。
?—171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珠瑚达之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由赞理郎授理藩院主事。十四年(1675),迁刑部员外郎。十九年(1680),授监察御史兼袭佐领。后以判案不慎被革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见“述垒”(1347页)。
即“布尔杂补”(469页)。
元朝官员、文士。又译宝巴。字公孟,号普庵。蒙古人(一说色目人)。居洛阳。少好学,精易理。著有《易原奥义》1卷、《周易原旨》6卷、《周易尚占》2卷,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为东宫太子时,任大中大夫,曾以此
即“伯咄部”(1090页)。
明代四川土府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819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李纳子,※李师古异母弟。知密州(治今山东诸城县)事时,师古死,其女(一作属下)秘不发丧,潜遣使迎继之。元和元年(806)七月,唐宪宗授以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安乐”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贤本名赛里,完颜斡鲁之子亦名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