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1册9章。近人罗骏超(时为该县县长)等修纂。成书于1935年。是书简略记述册亨土地、人口、山川、气候、物产、交通、经济、教育、风俗等。布依族约占全县总人口的70%以上,是布依族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蒙古国大将。又译忒孙。札刺儿氏。孔温窟哇第五子,太师国王※木华黎之弟。据《史集》载,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受封左翼千户长,与族人同领本族2千户。领本部兵2千随兄征战。太祖十四年(1219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突厥语tavachi音译。在国家军政机关中起副官职能,特别是战时负责通知军队集合,平时召集部民外出狩猎。※叶尔羌汗国时期设此官职。
见“焉耆”(2022页)。
1613—1687清初女政治家。蒙古族。名布木布泰。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部贝勒寨桑之女。孝端文皇后侄女。天命十年(1625),嫁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称帝,封永福宫庄妃。
清代将领、书法家。字子明,四川阆中人。回族。初从向荣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由参将署固原提督。后迁肃州(甘肃酒泉)提督。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军攻西安,奉调援陕,失利,被夺职回归故里。善书法,
?—1159金将领。字敬之。奚族。萧氏。乃烈奚王后裔。万户萧翊子。金天辅(1117—1123)间,随父归金,为质子。从完颜宗望攻宋,以才勇兼备,年23代父领建、兴、成、川、懿5州兵,为万户。败宋军于中
?—1758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字文子。西噜特氏。议政大臣宪德子。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庶吉士。十五年(1750),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侍讲学士、广西乡试副考官、祭酒。出任提督河南学政。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