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见“陆米”(1187页)。
东汉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武陵郡(今湖南西部,四川、湖北、贵州部分地区)蛮人。桓帝元嘉元年(151),率领武陵辰阳(今湖南辰溪、麻阳一带)、零陵都梁(今湖南武冈)等地各族人民起兵,反对官府苛敛。聚
参见“哈柯文化促进会”(1644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即“张建成”(1180页)。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
见“和硕特西后旗”(1451页)。
书名。(丹麦)亨宁·哈斯芦特撰。1935年伦敦出版。是书系作者1927年随斯文赫定、徐旭生参加“西北科学考察团”前往新疆考察的成果。他在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土尔扈特人中生活了数年,对其生活、信仰
见“比丘”(1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