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即别汗国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
又称“伙耕”,汉语称谓,民族不同,名称各异。解放前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广泛盛行的一种生产协作形式。主要是因生产力低下,必须几家联合起来生产,也是传统的原始互助习惯的延续。一般由二三户或四五户组合而成。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新唐书》作“僚佐”。为诸城行政长官之僚属,据《新唐书·高丽传》载,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1,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1,比唐之州刺史。其下各置此官
?—1726清朝大臣。字亮工。号双峰。汉军镶黄旗人。湖北巡抚遐龄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0)举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历充四川、广东乡试考官、侍讲学士、内阁学士 四十八年(1709),擢四川巡抚。五
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内务府上驷院卿,设2员,正3品。参见“阿敦”(1198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供佛礼仪的僧人。任此职务者对僧人拜佛应行礼仪,应诵经咒,应燃何灯,应祝何福,以及如何接受施主布施,均应通晓,以便临场布置、说明,行礼如仪。并负责管理殿内珍品,不得任其损失。地位不
书名。广西龙州地方志。2卷。清黄誉撰。卷上分舆地、建置、贡赋、官职;卷下分选举、人物、艺文、灾祥、杂记等篇目。约作于乾隆末年或嘉庆初年。其中《杂记》一篇载有广西少数民族名称:伶、侗、蜑、徭、僮、俍、僚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见“耶律喜隐”(1321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