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里葛部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事畋猎之役,居泽州(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部族军屯驻本境。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事畋猎之役,居泽州(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部族军屯驻本境。
?—1860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伊勒忒氏。道光二十年(1840),由拜唐阿补銮仪卫整仪尉。二十四年(1844),迁治仪正。二十七年(1847),升云麾使。三十年(1850),调发陕甘以参将用。咸丰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关西南36公里处,海拔1380米。分布于乌孙山北麓琼博拉沟口东侧山前坡地。有墓150余座,分3片。琼博拉沟口东侧有100余座,中有大墓一座,封堆高2米,直径20米
?—1408明代蒙古可汗。非元宗室后裔。明建文四年(1402),蒙古可汗坤帖木儿在内乱中被杀,无子嗣,遂于次年称可汗,史称“篡立”。明朝自此称东蒙古为“鞑靼”部。永乐(1403—1424)初,屡与瓦剌
见“乌苏里江”(341页)。
1638—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先世居瓦尔喀。顺治进士。自康熙七年(1668)起,历任刑部郎中、内阁学士和礼部、户部右侍郎。十六年(1677),擢工部尚书,旋调吏部。时“三藩”
见“伊克和卓”(807页)。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参见“八宿”(22页)。
见“朵甘思”(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