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叙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之子。初任佐领。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三十六年,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九年(1700),迁侍讲学士。四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四十二年,充经筵讲官。四十七年(1708),迁工部右侍郎。因结阿灵阿等议举八阿哥允禩为皇太子事,受康熙帝诘责。五十年(1711),转工部右侍郎。次年,迁都察院左都御史,仍掌翰林院事。卒,谥文端。雍正二年(1724),以死前推举允禩为皇太子事,命改碑文,刻“不忠不孝”等字以彰其罪。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之子。初任佐领。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三十六年,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九年(1700),迁侍讲学士。四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四十二年,充经筵讲官。四十七年(1708),迁工部右侍郎。因结阿灵阿等议举八阿哥允禩为皇太子事,受康熙帝诘责。五十年(1711),转工部右侍郎。次年,迁都察院左都御史,仍掌翰林院事。卒,谥文端。雍正二年(1724),以死前推举允禩为皇太子事,命改碑文,刻“不忠不孝”等字以彰其罪。
汉朝官员。汉北地郡义渠人。初从军,累功至骏马监。元凤(前80—前75)中,奉命出使大宛。时楼兰、龟兹归服匈奴,屡遮道杀汉使,不久,其自大宛返龟兹,闻匈奴使至,率吏士袭杀之。拜为中郎,迁平东监。四年(前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参见“哥邻羌”(1836页)。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朝鲜语音译。旧时※“契”组织的一种,即农务契。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存在。多在插秧和锄草季节组织,以一个部落为单位,参加者均为男丁,有威望和力量者担任初首(亦称领首、座上、领座,即指挥者)和都监(初
指辽、金两朝专由渤海人组成的军队。渤海男子以骁勇著于世,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语。辽亡渤海国后,征其遗民服兵役,单独编制,并以渤海人为军官统之,战时驱为前锋。辽设有渤海军都指挥司、渤海军详稳司等。金兴
1605—1643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第八子。天聪五年(1631),授镶蓝旗都统。从太宗征明,抵大凌河,率本旗兵围城之西南,败松山城援兵。又于锦州败明总兵祖大寿。八年(1634)
见“比丘”(188页)。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1672—1734清宗室。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帝长子,早年受帝信任。康熙二十九年(1690),奉命副裕亲王福全率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因与王不协,有碍军事,被召还京。三十五年(1696),从康熙帝征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