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也里可温”(142页)。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右翼。原辖有伊尔克提、奎叶克、加厄图瓦、雄古尔4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刊物名。由绥远省农会主办,于1932年4月创刊,由绥远省拨款。1933年2月,因抗日战争停止拨款,以募款维持,出刊数期,于1934年10月后停刊。
回族族谱名。始修于明初,李端主修。明清两代续修。李氏自明初一世祖李闾后,其子孙,分别以林、李为姓,故林、李合谱。谱前有明宣德十年(1435)萨琦所撰《李氏谱序》。谱记李闾之后,长子驽,衍为林姓,次子端
明代西藏古地名。又作内邬宗。在今西藏拉萨市西南。永乐十一年(1413),明中央政府在其地置牛儿宗寨行都指挥使司(358页)。
指满语和马步箭之功。清代帝王提倡满族人等勤加学习的口号,从而定为基本国策。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太宗皇太极继承汗位后,竭力遏制满洲人逐渐汉化,以金代世宗的政典为范,教诲本族人遵循旧制,毋忘语言、
见“奉诚可汗”(1290页)。
即“岩大五”(1408页)。
?—1077辽道宗朝大臣。字董隐。契丹族。北院大王磨鲁古孙。清宁年间,累迁西南面招讨使,以善治称。咸雍九年(1073)十二月,改南院大王。寻为契丹行宫都部署。因奏劾权臣耶律乙辛,受排挤,出为始平军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