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泽巴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信,投降准噶尔军,陷拉萨。准噶尔军统治西藏时,成为以达孜巴为首之政府官员,并占有颇罗鼐之仁青则庄园。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军后,与达孜巴同被处决。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信,投降准噶尔军,陷拉萨。准噶尔军统治西藏时,成为以达孜巴为首之政府官员,并占有颇罗鼐之仁青则庄园。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军后,与达孜巴同被处决。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经辽之世,共置下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爪阿不厥真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闸撒。
见“达头可汗”(731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1431明朝将领。一译额森托噶,汉名金忠。蒙古族。故元太保不花六世孙。原为东蒙古(鞑靼部)领主,受阿鲁台节制,明人称之为王子。永乐十一年(1413),受明封都督。常以个人名义向明廷朝贡,也获明朝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蒙古语。又作“罕”。汉籍一般译为“可汗”或“汗”,《元朝秘史》释作“皇帝”。为蒙古建国前诸强部首领及蒙古国君主的通称。古代北方民族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之国主曰“可汗”,蒙古沿袭之。据《秘史》载
契丹语官名。又作“梯里已”。《辽史·国语解》称:“惕隐,典族属官,即宗正职也。”※耶律阿保机称帝第二年(908)始置,以皇弟※耶律剌葛为首任。据《百官志》,契丹设有“大惕隐司”,下设惕隐、知惕隐司事、
清内蒙古学校名。雍正二年(1724)土默特旗当局在归化城文庙西设立土默特旗官校,选收蒙古贵族子弟学习蒙、满、汉文,是内蒙古地区最早的学校之一。初仅有学生9名。不久改名为“启运书院”,学生增加到90人。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